人事局办公室 |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安全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干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的下达、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等日常工作,办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
录用管理科(军转干部安置办公室) |
研究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回避、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申诉控告、录用、晋升、交流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交流、回避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聘(录)用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干部调配工作和人事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干部家属“农转非”、转地方户口等项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辞职辞退工作;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综合科承担的奖励事项除外);承担政务公开的有关职能;研究拟定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意见、规定,编制全市转业军官的分配计划,并协调落实;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迁随调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组织、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拟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建立职称社会化评价机制,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有关的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工作;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学科(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政策、规定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 |
工资福利科 |
|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的编制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工资标准的审定工作。 |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监督科 |
负责本办公室文秘、档案、信息、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规章的拟定和调查研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筹备编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审核市级行政机构和镇、街道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研究协调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和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总额;指导协调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管理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组织拟定全市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负责各类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
人才服务中心 |
主要负责人才引进、人事代理、国外智力引进、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咨询以及人才市场的建设等工作。 |
人事考试中心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考试;组织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考试;承担机关考录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考试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工作。 |